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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国家理财规划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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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8-08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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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一月,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《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》:理财规划实行考试准入制度,欲取得理财规划师资格或以理财规划师名义执业,必须进行规定学时的学习并通过考试,有关人士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后,将获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理财师职业资格证书》.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三级,一级为高级理财规划师(目前国家还没有进行考试认证),二级为中级理财规划师,三级为助理理财规划师。 凡报考国家职业三级的,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即可: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 (2)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 (3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 (4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 (5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凡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,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即可: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 (2)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(3)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(5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(6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7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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